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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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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行前荤话告别 霍一舟最近遇到了麻烦,以至于除了那天之后,他完全没有机会再去程屿的公寓继续没羞没躁的日子。

     维生达实业集团打算在B市开发商业综合体和住宅区,这是集团当年最重要的一项投资计划。

     霍一舟已经亲自带着团队选好了地段,并且和土地所有权人元通机械(一家金属机械加工有限责任股份公司)谈好了土地出让金,这家公司因为债务问题急需资金,但土地出让手续复杂又不好抵押,因此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

     愿意以5000万极低的价格转让,条件是协议提前帮助他们公司解决债务问题大概5000万,总共实际上仍然付出市场评估价的出让金共1亿。

     这个条件算是比较苛刻,也有风险,如果不是有实力的受让方会比较难接受。

     接下来他的团队去国土、房地产等部门核实有无抵押和司法限制的问题也获得了不错的结果,理论上后期签订转让合同不会有问题。

     于是几经谈判,最终达成协议:霍一舟实际控股的丹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付出5000万收购元通20%的股份,双方一致同意一个月尽职调查后付款办理转让。

    转让协议明确载明转让条件是丹吾获得标的土地的处置权。

     一个月后丹吾将款项打至共管账户,股份转让办理过户,很快这笔钱被用来解决了债务问题。

     谁知道此时元通突然反悔,想将土地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并且表示对方出价更高,至于丹吾出的5000万可以通过签订居间合同让下家来补齐,如果丹吾不同意,就拖着不办理转让手续。

     霍一舟的团队负责人向他报告了这件事,他立刻派人调查了突然冒出来下家是谁,并且带着律师亲自和元通谈判。

     没想到下家居然是覃亦炀家族的公司,想用这块地开发新的娱乐影视城…… 怎么会这么巧?而且他们在B市已经有一家娱乐城了……霍一舟百思不得其解。

     最后他还是用了上面的关系向元通施压,并且威胁他们如果不按合同转让就去法院提起诉讼,不管能不能成功,总归会极大地影响他们的业务和正常的融资。

     至于那5000万,一方面他直接拍着桌子告诉元通的法人代表他不在乎,拖着而已,看谁拖得过谁?另一方面又让下属好好解释,告诉他下家并不是真心想要这块地,纯粹是居心叵测。

     他在门外抽了一支烟,这件事就谈妥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转让手续又遇到麻烦了。

     这块地是工业用地必需转变土地用途才能开发,这就需要向国土部门补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配套费用。

     国土部门在审核时发现转让价格过低,要求经过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再继续审核。

     转让价格是否低于市场价一般是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才是审核重点,因此他们完全没想过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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