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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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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床榻是当时使用最多的家具之一,主要供人坐、卧、寝,逐步形成了以床榻为中心的起居形式。

    到了汉代,床的使用范围更加广泛,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如宴饮、待客、游戏、读书和睡眠,乃至朝会、办公都在床上进行。

    河北望都汉墓壁画中的“主记史”和“主薄”各坐一榻,两榻形制、尺寸基本接近,腿间有弧形券口牙板曲线,榻面铺有席垫。

    另外,在江苏徐州洪楼村和茅村的汉墓画像石上,有一人独坐于榻上,而徐州十里铺东汉墓画像石中,也有一人端坐榻上的刻画。

    河南郸城出土的汉榻为长方形、四腿,长0.875米、宽0.72米、高0.19米,腿足截断面是矩尺形,腿间也有弧形曲线,榻面上刻有隶书:“汉故博士常山大(太)傅王君坐榻”。

    床榻兴起盛行,对其进行装饰也悄然升温。

    《释名》载:“帐,张也,张旋于床上”。

    可见,秦汉床上始施以床帐,冬设幔帐避寒,夏施蚊帐避蝇。

     汉朝人许慎在《说文》中称床为“安身之几坐也”,明确说是座具。

    还有一种称为“匡床”,又叫“独坐座”,显而易见是单人的座具。

    汉代刘熙《释名·床篇》云:“人所坐卧曰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

    ”当时的床包括两个含义,既是座具,又是卧具。

    西汉后期,又出现了“榻”这个名称,是专指座具的。

    河北望都汉墓壁画、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和陕西绥德汉墓石刻中,皆有坐榻的图像。

    《释名》说:“长狭而卑者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

    小者独坐,主人无二,独所坐也。

    ”《通俗文》说:“三尺五曰榻,独坐曰枰,八尺曰床”。

    《后汉书》中记东郡太宁“冬日坐羊皮,夏日坐一榆木板蔬食出界买盐鼓食之”。

    床与榻在功能和形式上有所不同,床略高于榻,宽于榻,可坐可卧;榻则低于床,窄于床,有独坐和两人坐等,秦汉时期仅供坐用,后演化变成可坐可躺。

     秦汉时期仍保持商周以来席地而坐的习惯,因此几、案、床等家具都比较低矮。

    几、案外形不一,上面大多涂有黑漆或红漆,并绘制出各种精美的花纹,少数还在表面施有浮雕。

    它们与汉代精美的漆器杯、盘、尊、壶风格大体一致。

    汉代的案比先秦的长些。

    有的还做成重叠的二层案,好放更多的器物。

    食案则多做方、圆二形(陈平《中国居住文化》,香港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63页)。

    前已述及,此处不赘。

     汉代的小坐具是枰,它比较矮,枰面为方形,四周不起沿。

    它和大小与之相近的食案之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足的形状:食案之足接近细圆柱形,而枰足的截面呈矩尺形,足间呈壶门形,比食案更能承受重量。

    《释名?释床帐》:“枰,平也;以板作之,其体平正也。

    ”枰上只可坐一人,所以也称独坐。

    《埤苍》:“枰,榻也,谓独坐板床也。

    ”《释床帐》也说:“小者曰独坐,主人无二,独所坐也。

    ”河北望都一号东汉墓壁画中有独坐板枰的人像(图71)。

    不过枰除板制的外,也有石制的。

    河北邢台陈村西汉刘迁墓、定县八角廊西汉刘修墓中均出土过石枰,后者还装有铜足。

     比枰大些的坐具为榻。

    《释床帐》:“长狭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

    ”这里说榻狭而卑,是和床对比而言。

    服虔《通俗文》:“床三尺五曰榻,板独坐曰枰,八尺曰床。

    ”(《初学记》卷二十五)以今制折合,则榻约长84厘米,床约长192厘米。

    河南郸城出土的西汉石榻,有“汉故博士常山大博王君坐榻”刻铭,长87.5厘米,与《通俗文》所记长3.5汉尺之数字极为接近。

    这种长度的塌当然不能卧,只能坐,如《高士传》说管宁“常坐一木榻,积五十余年,未尝箕股,塌上当膝处皆穿”(《太平御览》卷七○六)。

    榻也以一人独坐为尊。

    《世说新语?方正篇》刘注引《语林》:“(杜)预征吴还,独榻,不与宾客共也。

    ”《排调篇》:“刘尊祖少为殷中军所知,称之于庾公。

    庾公引见,坐之独榻上。

    ”这些史料的时代虽稍迟,但与汉制应无大异。

    二人共坐者,则称合榻。

    《三国志?吴志?鲁肃传》:“合榻对饮。

    ”《诸葛融传》:“合榻促坐。

    ”汉画像石上出现过二人坐一榻的图象,应即合榻。

    至于南北朝时多数人共坐之连榻,汉代似乎还未出现(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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