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仙侠 > 重生抗战之军工强国 > 第四百四十七章 两大法系

第四百四十七章 两大法系 第2页

目录
    个县中有穷有富、有小有大、有山地有平原,甚至也有少数民族聚居和多民族杂居的县份,一年试验下来,大多数问题都能反映出来,其中那些可以适用于所有县份的判决结果便被视为具有普遍意义,而成为了制定正式法律条文的依据。

     此外,类似古代汉高祖“约法三章”那样的一些被中国人普遍接受的基本社会准则,本身就是天然的法律条文,因此中原解放区的正式法律条文没过多久便已经较为完备,信心大增的胡卫东很快又在洛阳等大中城市进行了尝试,结果令他更加满意。

     中央的领导们对于西洋的法系虽然多少有些不太习惯,但既然实践的效果不错,他们也就默许胡卫东在中原解放区进一步推广。

    不过,真要在更大的范围推广,专业人士的严重不足就成为了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因此后来胡卫东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他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法院的判决结果才有作为案例被制定成正式法案的机会,而下级的法院一般来说只能照着已有的律法来进行判决,如果基层的法官认定律法有问题,则可以要求将案子提到上级法案重新审判。

     此外,太祖还要求人民陪审员当中必须有一半是最基层的工农兵,党员也不能少于三分之一,以免法律被那些掌握着社会舆论的官僚、资本家与为他们代言的知识分子操纵。

    对此胡卫东也是赞成的,但他又对基层群众随大流的习性与很多时候唯上是从的缺点有些担心,因此特别规定人民陪审员必须是先进分子(比如劳动模范、战斗英雄等等。

    )才能担任,而且必须在开庭前在至少三倍的人选基数内现场随机抽选而出,以防暗箱操作...... 不得不说,判例法系对于立法者而言,确实要比成文法系轻松得多,胡卫东也因此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福利和教育制度的制定上去。

    其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