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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联军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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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奚人,连个国家组织形式都还没出现,部落制的奚人,很难供养一支真正的脱产常备军。

    别看武州军也不过几十万人口,就养了一支数万人的军队,还在不断的扩编中。

    可武州军的模式是特例,坝上是个穷地方,但有易风的特殊经营,使得坝上就如同后世那沙漠里的迪拜一样。

    依靠转口贸易,依靠着数样独特的高利润的产业,武州偏居长城之外,靠着几十万人口,却能供应数万人的常备军。

    但奚人不行,他们是不可能支撑几万人的常备军的。

    最多的就是选一批人,然后在易风这里培训一下,似模似样,然后回去后各回各家,放羊的放羊。

    捕鱼的捕鱼,打猎的打猎,也许偶尔有空的时候也能集训一下。

    但撑死了也就是个乡兵的模样,或者能和朝廷的府兵有的一拼,但跟眼下武州军这样的全脱产的专业化职业化军队相比,肯定是不如的。

     因此,易风很放心的愿意帮他们训练军队,甚至向他们出售军械铠甲。

    况且,这些也并非是无偿的。

    交易的同时,武州军也能获得机会,在奚族的东部山岭河川地区。

    修建镇堡并屯田修路,全面加强与奚人的贸易交流,羊毛都会出在羊身上,而且交易的越旺盛。

    以后奚人就会受怀荒的影响越大。

    到最后,他们就更难摆脱怀荒的影响了。

     总之,也许将来大家可能有翻脸的一天。

    但是现在,在刚击败了同罗入侵,却还面临着突厥人更大的报复可能时,双方的关系只会好的密里调油。

     解决了南下同罗人之后,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摆在大家的面前。

     接下来该怎么办? 有武州将领提出这次出兵已经大半个月了,如今既然已经歼灭了南下的同罗人。

    那么就该当收兵回家。

     不过苏支为代表的奚人,则是希望怀荒军能够继续在这里停留驻扎一段时间。

    毕竟同罗人刚灭,但听说拔野固人和仆骨人这次也是南下了的,也许他们击败了霫和契丹后,会一路再杀到奚境来。

     易风其实这个时候也是有些犹豫不决,武州军这次大胜同罗人,损失并不大,前后减员不到五百。

    甚至获得了大量的战利品和补给品,后勤压力也不大。

    不过他一直担心着突厥人,害怕突厥人会突然攻击坝上。

    但是这几天陈婤一直在他身边,请他发兵去救契丹。

    先前易风以要先解决同罗人为由,暂时安抚住了陈婤,现在同罗人已灭,救援契丹人的事情也摆到了面前来。

    几天前得到的最新消息,契丹人已经被拔野固和仆骨联兵大败,正因此,易风才决定提前解决同罗人。

     从长远来看,眼下契丹遇上麻烦,他率兵北上救援,那是雪中送炭,对于拉拢契丹人到自己战车上来有很大的帮助。

    只要能解了契丹人的这次围,以后与契丹之间的关系必然能增强。

    这对于居于长城外的武州军来说,很有帮助,多个朋友多条路。

    况且,就算不指望契丹人军事上的帮助,起码商贸上的合作也是不错的。

     最后易风与魏征等高级将领们商议许久,还是决定北上一趟。

    既然坝上一直没有什么坏消息,而武州军如今又士气正盛,那么走这一趟并没多大问题。

    易风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奚族,奚人自己商议许久后,也决定出兵随同北上,一起去解救契丹之危。

    对于奚人来说,契丹和他们本来就是同源异种,向来唇齿相依。

    如果不理契丹的局面,那么就有可能唇亡齿寒。

    如果只让他们出兵去救契丹,他们可能还会犹豫,可既然武州军愿意北上,那就没什么危险了,这一仗的胜率还很高,既然如此,那走一趟说不定还能捞些好处,分点肉吃。

     易风对于这个结果还是很高兴的,奚人的实力在这次战斗中他已经见识过了,并不强。

    但表现也还不错,况且他也并不需要奚人真正出什么力,他更看重的是奚人的态度和表现。

    这次奚人随同出兵北上,无异于对两方之间的关系能更进一步。

     按易风的建议,奚族五部各编一营,五营单独成一军,号库莫奚军。

    奚军五营,各营以本部首领为主将,五部不出意料的推选了阿会氏部的苏支为军总管。

    武州军与库莫奚两军联兵,共推易风为联军统帅,指挥联军。

    奚军五部本来想多出点兵,不过易风拒绝了。

    怀荒军现在有两万多人,而那边拔野固和仆骨加起来只出了八千兵,就算加上他们的霫族扈从兵,也不会超过两万。

    最后,奚族五部最后出兵一万五,每部都是一千战兵,配两千辅兵的模式。

     两军加起来,兵马达到了四万余人,在得胜沟之战后第三天,经过简单休整后,联军拔营北上。

    先向东行,到达饶乐河,然后直接沿着结冰的饶乐河北上,前往契丹。

     天快亮,纥干披着破旧的羊皮袍子,蜷缩在树旁。

    正用衣角擦拭着他那柄细长的骑兵刀。

    这玩意纤细,锋利,名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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