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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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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国法律,对李克、李又安两个美国间谍进行了公开审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肃穆。

    大厅审判席上方,悬挂着象征威严权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大厅中间挂着一个红底黄字的条幅,上面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几个大字。

     因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第一次公开审判美国间谍,厅内座无虚席,厅外也挤满了北京市各界人士。

    卫兵荷枪实弹,高度警惕地维持着秩序。

     10时整,审判开始。

    大厅里响起了审判长洪亮的声音:“审判美国间谍李克、李又安现在开庭!” 公安人员将李克、李又安押进法庭。

    李克、李又安站在被告席上,神情有些紧张,但没有其他举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员用标准的普通话流利地宣读着起诉书:“李克,男,现年26岁,美国华盛顿州人,1948年10月,受美国情报部门派遣来到中国,以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和北京大学研究生的名义做掩护,搜集大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政治、军事、文化情报,并秉承美国国务院的旨意,在中国知识界培养‘第三势力’,妄图分裂和取代中国共产党和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 检察员宣读完起诉书,审判长问李克对其起诉书有何意见,李克平静地答道:“均是事实,并无意见。

    ” 检察员又宣读完李又安的起诉书,问她有何意见,李又安也干脆地回答:“没有意见。

    ” 随后,法庭按程序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因李克、李又安对起诉书都无意见,所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进行得很顺利。

    辩护人提出了对李克、李又安从轻处理的辩护意见。

    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厅进行合议。

     11时整,重新开庭。

    审判长**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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