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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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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方秉雪是警校优秀毕业生,有着漂亮而不夸张的肌肉线条,腰是腰,腿是腿的,主要是周旭骨架太大,所以路过的民警只要看一眼,就能敏锐地发现,这不是他的衣服。

     除此之外还有个原因,就是晚上在办公室打盹的时候,外套一叠垫脑袋下,正合适。

     方秉雪打算,过两天洗干净再还给周旭。

     那么既然脏了,吃鸡蛋糕的时候垫腿上,不过分吧? 好吃是好吃,容易掉渣嘛。

     他已经把衣服拿垃圾桶那抖过了。

     方秉雪心虚,含糊地“嗯”了一声,准备给这个话题敷衍过去,同时决定今晚回去洗衣服,给车也加满油,不能再忘了。

     但没想到小李这会可能有点空闲,靠在桌子上,跟马睿聊起来了:“记得咱雪饼不经常穿黑的,我还想,皮肤白的人穿浅色就是好看。

    ” 马睿应声:“风沙大容易脏啊,我那白球鞋穿两天,网面都一层的土,你信不信他待的时间一长,也要换风格。

    ” “是啊,”小李赞同地点头,“不过黑色也好看,帅。

    ” 方秉雪单手撑着额头:“没,我什么颜色都穿的,哈哈。

    ” 马睿不信:“粉的也穿?” “穿啊,我好几件粉色衣裳呢。

    ” 这话是真的,他当初被人开玩笑说烧饼,就是穿了件粉红色的衬衫去执行任务,小方警官一表人才,梳油头戴墨镜,系的领带黑底红花,衬衫扎进窄腰,晃着两条大长腿扭进酒吧包间,笑容迷人,让在座的全都移不开眼,活脱脱的奶油靓仔。

     就是回去后被同事笑,说他花枝招展。

     哪怕在办公室睡了两天,他这会儿也没什么颓废劲儿,只在眼底下稍微泛了点青,方秉雪搓了搓那牛仔外套,笑着:“这就叫风格百变。

    ” 这么一着,下班回去的路上,方秉雪心想,不能再拖了,得赶紧给东西还了。

     他连着伏案工作两天,浑身都是酸痛的,给门反锁,换了鞋子后,边解衬衫边打电话。

     虽然这会儿已经十点多了,但他莫名觉得,周旭应该没睡。

     结果一直到自动挂断,那边都没接。

     方秉雪没继续打,给手机撂桌子上就走了,好容易今晚能休息下,只想赶紧洗完澡睡觉。

     他习惯给水温调低一点,感觉清爽,舒服,不至于浑身都被热水烫得懒散,方秉雪喜欢这种“尽在掌控”的感觉,让他有安全感。

     洗完出来,还没吹头发呢,方秉雪站在镜子前擦香香,刚给白色的保湿霜点在脸颊上,就听见手机响了。

     拿起来一看,是周旭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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