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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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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锋,李沛不知道这茬,只当沈释说祝余功课好。

     祝余不记人脸,之前李沛身边来去的人里,他只记得两个,也是李沛关系最近的两个,郁仪和沈释。

    记得郁仪一是因为林松松,二是他的脸,而记得沈释,纯粹是因为这是五毒俱全的一个渣滓。

     沈释在家行四,上面已有三个哥姐,家里对他的到来已无惊喜,直接把“四”改成“释”,取名叫“沈释”,也确实省事。

     沈释是个纯粹的alha,一眼就能看出来,完全是alha的身高骨架,平心而论脸也还不错,是带点邪气的英挺,总让人觉得不正经且坏,尤其右耳耳骨从上至下穿了四个浮夸绚丽的耳饰,十成十地乖戾不羁。

     他家里背景不干净,他这人也不怎么干净,放浪形骸,四处招摇,在祝余眼里就是个大号病原体,一个移动的挥发会污染空气的垃圾。

     祝余一句话也不说,沈释又笑着问李沛,“这回开心了吧,他送你什么礼物啊?” 李沛才想起这茬,听祝余说丢进他礼物篮里了,立刻兴冲冲把礼物从篮子里刨出来。

    一个新款的电子产品罢了,但李沛还是很高兴,“你怎么知道我正想买呢,真贴心。

    ” 李沛这趟收了许多礼物,最讨他欢心的是他哥送的。

    梁阁送给他一匹马,一匹通体乌黑、优雅昂健的弗里斯兰马,前几天已经带他去马场看过了,李沛喜欢得不行,觉得他哥对他全世界最最最好。

     他们学校大多家境优越,来的这群人最差也是中产以上,当然林松松除外。

    林松松不是因为郁仪才来的,他和李沛居然私交不错,可能两个beta傻味相投,反正是李沛邀请他来的。

     他自己做了个蛋糕,又准备了礼物,直言不讳地和李沛说,“我是没什么钱的,只能这样了,你嫌弃的话我也没办法了。

    ” 自从那天林松松宣战式预定告白,几乎全校都觉得他痴人说梦,x蛤蟆想吃天鹅肉。

    那可是郁仪,alha里最冷漠也最漂亮的那个,金相玉质,好看得可以用美来形容,可第二天林松松就蹬着他那辆破烂自行车载着郁仪进了校门。

     他们绕过泳池,李沛飞奔着扑过去,“妈妈!” 李沛看起来无拘无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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