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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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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书里,女主沈宝珠是狗探头大队老沈家千娇万宠的宝贝疙瘩。

     比原主沈清灵小两岁,今年十六。

     她前十六年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想方设法的欺压原主沈清灵。

     全家人都知道原主是老沈家的养女,从小洗衣服做饭就是她的日常工作。

     寒冬腊月也要在河边洗衣服。

     小小一个人,从小手上的冻疮就没好过。

     到了沈宝珠上学的年纪,她为了身边能有一个小丫鬟伺候,才让原主跟着她一起上学。

     在学校,原主不但要伺候好沈宝珠,还必须学习成绩也要好,方便沈宝珠在考试的时候可以抄袭正确答案,从而才能排名全班第一。

     因为运动的事情,上到高中毕业,两个人就回到村里。

     尽管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还要干苦力,哪怕原主面黄肌瘦,长相也在十八岁的时候长开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原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而这时的沈宝珠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看上了来狗探头大队下乡的知青徐伟明。

     她怕原主的长相会勾引徐伟明的心,就和家里商量把原主嫁的远远的,卖个好价钱。

     巧了,刚好赶上李大宝夭折。

     虽然这个年代不允许封建迷信,但也避免不了村子里有些人偷偷摸摸的做这些事情。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沈家就把沈清灵卖给了李大宝家。

     反正到时候往棺材里一放,往地底下一埋,谁也不知道里面埋的什么人。

     说起来,就是原主远嫁了。

     而沈宝珠在原主离开家的时候,从她脖子上抢走了那枚从小就挂在原主脖子上的银戒指。

     后来改革开放,原主的亲生父母找到了老沈家。

     而沈宝珠也凭着这枚银戒指顶替了原主的身份认了亲。

     又在一次意外受伤后,银戒指沾染了她的血,沈宝珠成功开启了戒指空间。

     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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