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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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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腿长在她自己身上,她自己要来,又不是我逼她的。

    ”陆恪将杯子放下,又大发慈悲的说,“你若是心疼她,你就替她比赛,赢了一样作数。

    ” 方知明连忙摇头:“算了算了,我可赢不了你,也不想和你比赛。

    ” 方知明是最知道陆恪这个人的,应该说在A市的上流圈子里的孩子,没人会不认识陆恪。

    只是方知明更幸运一点,和陆恪在初中的时候是同班同学。

     那个时候方知明对陆恪的印象就是性格古怪乖戾,学校里没人敢惹他,比现在更甚。

     陆恪初中那会儿,总是独来独往,不爱说话。

    他几乎不怎么学习,很少来学校。

    就算来了也只是趴着睡觉。

     有一次陆恪来学校的时候,脸上都是伤,嘴角溢出鲜血。

    把老师给吓坏了,忙给校医打电话,又要通知陆恪的家人。

     那次陆恪态度特别激烈,直接夺过老师的手机砸在墙上。

     “滚!我不用你们管!”陆恪几乎是目眦欲裂,情绪起伏很大。

     青少年时期的陆恪很清瘦,他穿着黑色的T恤,在满是穿着蓝白校服的同学中就像是一个异类。

     陆恪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看着老师,神情阴郁:“我不用别人管。

    ” 在场的老师同学都被陆恪给吓懵了,里面也包括凑热闹的方知明。

    因为那个手机就从他面前摔出去,差点砸方知明头上。

    给他吓得,真想喊阿弥陀佛。

     再后来,陆恪又很久没有来上学,那天是他家里的管家将他接回去的。

     不过听说第二天陆家就派人来学校赔礼道歉,只是陆恪没有出面。

     和陆恪熟悉起来,是他们上初三的时候,在此之前方知明几乎没有和陆恪说过话。

     那会儿方知明家里还没有现在这般光景,在有钱人扎堆的A市一中就是个小透明。

    再加上方知明性格软,安静的很,所以就被学校的那些纨绔子弟给盯上了。

     他们最开始只是威胁方知明交保护费,方知明想着息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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